财务部
 首页 | 通知公告 | 财经动态 | 规章制度 | 服务指南 |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正文
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4-28 14:10  

粤外艺职院〔2015107

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用户:ntko时间:2015-04-07 15:16:56印章: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使用者:fangf标识:70C0654D17FA6487C885684C799FD8B8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4月7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内设机构开展的国内公务接待。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外单位来学院参加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合作商洽等公务活动。

第二章  接待原则

第二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于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应邀来访、出席公务活动的,其相关邀请函件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接待范围。

第四条  对来校视察、指导工作的国家、省、市领导、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省内外兄弟院校主要领导、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接待以及其他应以学院名义安排的接待,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牵头负责接待。其他公务接待原则上由对口单位牵头负责接待。

第三章  接待标准

第五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餐费标准和陪餐人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校内饭堂用餐。

在校内饭堂用餐,人均标准原则上盒饭不超过25元,自助餐不超过50元,围餐不超过75元。

在校外接待用餐,人均标准原则上盒饭不超过35元,自助餐不超过100元,围餐不超过150元。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安排自助餐或者围餐。

第六条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七条  公务接待的住宿安排,应当严格执行学院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在房间摆放鲜花和额外配发饰品及洗漱用品等。

第八条  国内公务活动中,确因工作需要为接待对象安排车辆的,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能合并用车的不单独派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九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条  公务接待前应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附件1),作为安排接待活动和费用报销依据。

第十一条  以学院名义安排的公务接待,由院长办公室报请主管院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公务接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公务接待结束后,牵头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清单》(附件2),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明细、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账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审批件、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同一公务活动接待费用需一次性报销,不得多次报销。

第十五条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公务接待经费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

第十七条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八条  财务处负责审核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监察审计处负责审计公务接待经费。

第十九条  学院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监察审计处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另行制定外宾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

批单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报

销清单

附件1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

 接待单位:                                            

接待事由

接待对象

接待时间

经办人

负责人意见

签字:                              

院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说明:以学院名义安排的公务接待,需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各单位牵头负责的公务接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附件2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清单

接待单位

经办人

接待日期

来客

情况

来客单位及领队

来客职务、职称

来客人数

接待事由

接待人

陪餐人数及姓名

用餐总人数

就餐标准(元)

就餐费用(元)

住宿费(元)

交通费(元)

费用合计(元)

接待经办人

负责人审批意见

院领导审批意见

             

说明: 以学院名义安排的公务接待,需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各单位牵头负责的公务接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附件【5-1.粤外艺职院〔2018〕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版权所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