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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内薪酬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04-28 15:41  

C261

粤外艺职院财〔2018〕108号

关于做好校内薪酬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薪酬管理,保证校内薪酬的及时、准确发放,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粤外艺职院人〔2010〕109号)关于“考勤与工作量的核报”的相关规定,结合“薪酬个税系统上线使用”等实际情况,现对校内薪酬发放工作规定如下:

        一、校内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各种酬金和校外人员(含学生)劳务费均需上传到薪酬个税系统,请制表人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关模块并上传到系统上。纸质审批单除二级学院已下达预算的校内人员经费由人事处统一报批外,校内人员项目酬金(非常规性津贴补贴)和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须在薪酬系统直接打印,经费负责人在打印的名字后加签本人姓名,然后按原来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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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酬个税系统通过“数字广外艺”—“财务”—“薪酬个税系统”进入,具体操作说明可在该页面下载“薪酬个税系统操作说明书”。在新系统运行期间,如有疑问,请进入广外艺财务软件使用交流QQ群(536847612)进行咨询。三、每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须核算好相关校内津贴,并上传到薪酬个税系统。

三、每月15日前,各部门(单位)须将校内发放的校内外人员的各种酬金上传到薪酬个税系统,部门(单位)经费负责人及时审签(审批)和打印报批(非常规性津贴补贴)。

四、每月15日后,薪酬个税系统关闭“制表上传功能”,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启该功能,须书面报学校领导审批。

五、教务处、人事处和财务处应及时做好审核、汇总报批工作,保证校内薪酬的及时、准确发放。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外语 5900艺术职业学院

                                                                          2018 年 4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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