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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2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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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外艺职院财〔20189

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推进

〈政府会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部门、单位:

    现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广东省外语 5900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1月9日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201710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 201911日起施行。执行本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2019年是实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阶段,是按照新准则新制度开展会计核算、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关键时期,为保证《政府会计制度》在我校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和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要求,2014年财政部开始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了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了政府财务综合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201510月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务部令78号),201710月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11日起,将全面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8 2月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83号),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相关制度与规定的指引下,按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校《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实施所需的资产、合同和信息等配套管理改革,学校成立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卢羡文和校长曾用强任组长,副校长刘洁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楚瑞任副组长,校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处、实训管理中心、现教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处为牵头单位,财务处处长叶康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实施工作联络员,负责《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推进及沟通协调工作。

三、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内容与计划

(一)构建政府会计核算和报告体系(责任部门:财务处)

    财务处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清理旧账、建立新账,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财务处在现有会计核算系统基础上完成依据《政府会计制度》核算的新系统建设,做好新制度实施前的核算系统转换的基础工作,构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做好准备,实现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改革目标。

完成时间:

1.20181231日前,及时调整会计核算系统。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熟悉与了解新系统的使用与核

算规则。

   2.2019110日前,根据原账编制20181231 日的科目余额表,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完成新旧账套的衔接工作。

   3.2019110日前,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1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全面开始2019年账务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开展资产核查工作(责任部门:后勤处、财务处)

        后勤处应在2016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责任主体,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建立资产、财务工作联动机制,确保资产、财务数据动态匹配,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三)分析清理往来款项(责任部门:财务处)

        财务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全力配合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财务处针对历史账务的长期挂账问题,做好及时解决应对,与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历史账的专项审计与分析。及时按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核销往来款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为准确核算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创造条件。

完成时间:

1.2018年12月7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完成往来款清理核对及原始凭证的获取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财务处。

2.2018年12月14日前,财务处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历史往来账的审计建议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作为往来账款清理的依据。

3.2018年12月25日前,财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完成往来款清理工作。

(四)规范合同管理(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对各类合同进行清理与规范,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收入类合同应明确收入权责确认依据和时点要求,支出类合同应明确付款依据和进度时间,为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前

(五)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责任部门:财务处、后勤处)

        后勤处配合财务处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为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准备条件。

        我校目前存在交付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财务处对我校在建工程的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清查,清查结果为:我校目前在建工程尚未结转固定资产项目14项,累计完成投资总额14,262.49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财务处会同后勤处确定可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与暂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项目,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25日前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责任部门:财务处、现教中心)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业财融合”的理念,以《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财务处于2018年开始进行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第一期)已经基本完成,但有关部门、单位对涉及自身使用的相关环节仍然不够熟悉,财务处应尽快开展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培训与学习,首先安排预算管理系统的培训,同时及时开展针对《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条件下的报账及有关财务知识培训,以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有效开展。为保障财务数据的安全性,财务处商现教中心会建立财务数据虚拟储备空间,定期备份存储财务数据,财务处同时指定专人与现教中心对接检查、备份与管理。现教中心尽快实现学校各类数据互通共享,构建覆盖经济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平台,实现经济业务的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为《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学校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需要。

        完成时间:

        1.2018年12月20日前,财务处完成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要点及《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条件下的财务报账有关知识的培训。

       2.2018年12月25日前,现教中心建立财务管理数据虚拟存储空间,开始定期备份存储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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